動態(tài)資訊
掌握全球貿易最新動向洞見行業(yè)未來
干冰一般運輸要求
1.運輸人員應了解干冰性質、危害特性和意外事故時的處理措施。
2.在沒有足夠通風的情況下,不應使用小型車輛及其他載人車輛運輸干冰,以防車上人員過度暴露在二氧化碳氣氛中。
3.當人員和干冰處于同一密閉空間的車輛,車輛應保持通風。
4.干冰產品運輸時,應防止日曬、雨淋,不得與有害有毒物品混放。
5.干冰包裝應有孔或自動泄壓的功能,不應使用全封閉的瓶、壺、桶等包裝形式,防止爆裂。
6.應能承受氣溫和氣壓的突然變化。
7.應具有一定的抗壓強度,保證在正常運輸過程中不被損壞。
8.應嚴格控制產品包裝質量,對碎冰、破包一律不得裝箱。
9.應精確稱重,確保每袋干冰重量均符合相關要求。
10.保證外包裝的美觀,對損壞的包裝袋應進行更換、重新包裝。
11.外包裝上應正確粘貼、標明干冰使用的注意事項。
12.干冰不能與液體混裝。
干冰空運運輸要求
空運干冰時應滿足IATA(國際航空運輸協(xié)會)規(guī)定的包裝說明954的要求。
1.必須裝在設計和制造成允許二氧化碳釋放的包裝中,并防止可使包裝破裂的壓力的產生;
2.托運人必須與經營人對每一運輸作出安排,以保證安全程序得到遵循;
3.固體二氧化碳(干冰)的凈重必須標在每個包裝件的外側,當Overpack(外包裝)中含有干冰包裝件時,必須將Overpack 中干冰的總重量標在Overpack表面。
4.為了冷卻,Overpack可以含固體二氧化碳(干冰),但Overpack應滿足本包裝說明的要求。
5.包裝外部需要注明以下信息:收發(fā)貨人、正式運輸名稱“干冰”(Dry Ice)或“固體二氧化碳”(Carbon Dioxide Solid)、危險貨物類別9、UN號碼1845、件數(shù)、每件凈重。
6.集裝器內的干冰:
(a)可以在單一托運人準備的集裝器中運輸,假如托運人已與經營人事先做好安排。
(b)集裝器不可包含除了UN3373生物物質B級或ID8000日用消費品之外的危險品。裝于集裝器中的UN3373或ID8000,除了要符合本包裝說明的規(guī)定外還必須符合本規(guī)則適用的相關規(guī)定。
(c)集裝器必須可釋放固體二氧化碳氣體以防止產生危險的壓力(第七章標記和標簽的要求不適用于集裝器)。
(d)下列信息必須包含在航空貨運單的“貨物的性質和數(shù)量”欄或其他替代運輸文件中。若為經營人有協(xié)議時,托運人可以EDP(電子數(shù)據(jù)處理)或EDI(電子數(shù)據(jù)交換)方式提供信息,信息以下列順序顯示:
·UN1845;
·運輸專用名稱
(Dry ice或Carbon dioxide, solid)
·包裝件數(shù)量及每個包裝件中干冰凈重,如果集裝器中包括含有干冰的包裝件。
·集裝器識別代號及每個集裝器中干冰的凈重,如果干冰裝于集裝器干冰盒中或散裝于集裝器中。
干冰海運運輸要求
海運時除符合干冰一般運輸要求外,還應符合《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(guī)則》的相關規(guī)定:
1.危險貨物應該放在適當?shù)耐獍b中,使用的外包裝應該采用適當材料制造,相對于包裝的容量和用途而言,有足夠的強度和相應的設計。
2.包裝的設計和構造應該能夠釋放二氧化碳氣體,以防壓力升高造成包裝破裂。
3.《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(guī)則》中關于干冰作為制冷劑或空調劑時的特殊要求。
干冰作為包裝冷卻物時的要求
根據(jù)聯(lián)合國《關于危險貨物運輸?shù)慕ㄗh書 規(guī)章范本》的規(guī)定,干冰作為冷卻物時,對于含有干冰的包裝件:
1.含有干冰的包裝件,應該放在通風良好的貨物運輸單元中運輸。
2.當干冰作為包裝好的危險貨物的冷卻物時,該危險貨物的包裝件應該
(1)能夠耐受極低的溫度,不得因為干冰而受到影響或嚴重降低性能。
(2)其設計和制造應能夠釋放氣體,防止可能形成壓力上升,造成包裝破裂。危險貨物應適當打包,防止干冰耗散后移位。
3.使用干冰作為制冷劑或空調劑的包裝件,應以該危險貨物的正式運輸名稱作出標記,后面相應注明“制冷劑”或“空調劑”。
對于使用未包裝干冰直接作為制冷劑時:
(1)干冰不得直接接觸貨物運輸單元的金屬結構,以避免金屬變脆。
(2)如干冰放在包裝件周圍,應采取措施,保證在運輸過程中,在干冰消散后包裝件仍保留住在原先的位置。
此外,使用干冰作為制冷劑或空調劑的貨物運輸單元,應該按下圖所示加貼警告標記:
* 為“二氧化碳,固態(tài)”。還可以添加額外信息,如“作為制冷劑”或“作為空調劑”。
本文標簽:
400電話:400-1598-021
qq:3001398809
地址:東莞市南城區(qū)宏北路18號碧
桂園中心2206-2207